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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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3日 | ||||||||||||||||||||||||||||||||||||||||||||||||||||||||||||||||||||||||||||||||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 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食药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稽查食品分队: 为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猪、牛、羊)肉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现将365足球外围关于印发《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京食药监食市〔2017〕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分工 区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和餐饮监管科分别针对本监管领域内肉品风险状况组织分析研判,参与并督促指导基层食药所做好“百日行动”整治工作。各基层是要所负责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具体实施工作。食品流通科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汇总工作。稽查食品分队负责对各单位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指导,对重大案件合并相关案件线索组织查办,会同区公安局深挖查处大要案件。 二、重点区域 以猪、牛、羊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场所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抽检 各单位可以结合畜禽鲜蛋产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猪、牛、羊)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检。 四、重点内容 查处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生产环节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工作情况,对使用(猪、牛、羊)产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等相关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提高企业自身高风险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流通环节 结合畜禽鲜蛋产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检查销售者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二是销售未包装的肉类产品,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所销售肉类的名称、产地、生产加工者或销售者名称等信息。三是对于停止销售的肉类产品,商场、超市是否按照规定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三)集中交易市场环节 一是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供应商资质备案、入场销售者档案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索证索票、食品进销货台账登记情况,销售凭证使用情况等。三是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自检制度落实情况;屠宰企业产品进场票据及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产品质量追溯措施落实情况等。四是重点检查“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禁止非准入渠道产品进入市场。 (四)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的原材料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情况,重点排查进货来源不明、渠道不清的产品。 五、信息报送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广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2017年12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总结报告和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通过RTX报送至食品流通科。 食品生产科联系人:陈健,18010288972, 食品流通科联系人:韩艳,18010286238 餐饮监管科联系人:王颢雪,18010288968 稽查食品分队联系人:黄景荣,18010288960 附件:1.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成果统计表 2.《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的通知》(农办医[2017]34号)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1 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成果统计表 报送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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